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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4-01
  •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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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附表一(草案)」

預告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附表一(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工園字第1123006029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暨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附表一(草案)」。

依據: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9條第2項準用第8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臺北市政府。

二、修正「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附表一(草案)總說明暨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對於上述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向本府工務局(公園大地科)洽詢或陳述意見: 

(一)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

(三)聯絡人:孫君瑋。

(四)電話:(02)2720-8889轉6694。

(五)傳真:(02)27205916。

(六)電子信箱:sun@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