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局 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一、 節電計畫: 本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積極推動節 電措施,並於本局網站自行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劃、實施作法及節電執行成效。 二、 執行目的: 推動本局節電措施,促進機關人員落實節能行動,以達每年用電量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之目標。 三、 採行措施: (一)、 成立節能推動小組: 置召集人1人,由局長指派;主任秘書及各科室主管負責推動、督導與考核 本局年度計畫之成效檢討;秘書室負責本計畫之主辦及幕僚相關作業;品管及職安科及道路挖掘管理中心指定人員擔任「節能管理員」負責執行節電任務,節能推動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檢視節能推動措施成效。 (二)、 購置及汰換設備: 1、已完成照明設備換裝為LED燈具。 2、已完成老舊耗電冷氣設備汰換。 (三)、 節約用電: 1、下班後離開辦公室請關閉不使用的電器。 2、午休或暫時離開座位,隨手關閉照明及辦公室電器,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3、辦公電腦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4、夏季辦公區域全數空調設定控溫在26-28℃,並搭配風扇使用,提高冷房效果。 5、辦公室區域新購電器需為節能標章或1級能效標章產品。 6、請定期清洗空氣過濾網及定期擦拭照明設備,以提高使用效率。 7、請多利用窗簾或遮陽設備,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降低空調負荷及用電量。 8、發現電器、照明設備故障或異常請立即通報管理單位修復。 9、低樓層或上、下樓層以步行代替搭乘電梯。 10、電腦及螢幕關機後再關閉延長線電源,節省待機用電量。 四、 節電成效: 本局114年主要用電項目之一為受理各工程單位委託試驗,其中用電量較大的瀝青試驗數量較113年增加,惟本局114年總用電量52,400度,比113年總用電量52,440度,仍減少4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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