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每年度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張貼公告受理申請時間、受理申請機關及適用範圍,並於工務局或其所屬工程處網站公告。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景觀作物成活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按核定種植面積每一公頃核發新臺幣12萬元獎勵金。景觀作物成活率未達百分之五十者,按核定種植面積每一公頃核發十萬五千元獎勵金。核定種植面積未達一公頃部分,按前二款規定依比例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