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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5-20
  • 星期一
  • 04:39

112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結果

112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結果

 

項目 縣市

計畫執行及管制
 
評鑑等第(1)

施工品質及管理
 
評鑑等第(2)

設施營運及管理
 
評鑑等第(3)

總評等第

1.臺北市

優等

甲等

優等

甲等

2.新北市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3.桃園市

甲等

甲等

優等

優等

4.臺中市

甲等

甲等

優等

甲等

5.臺南市

甲等

甲等

優等

甲等

6.高雄市

優等

甲等

優等

優等

7.基隆市

甲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8.新竹縣

甲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9.新竹市

乙等

甲等

優等

甲等

10.苗栗縣

甲等

乙等

甲等

乙等

11.宜蘭縣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12.花蓮縣

乙等

甲等

甲等

乙等

13.連江縣

乙等

乙等

乙等

乙等

14.金門縣

甲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15.南投縣

甲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16.彰化縣

乙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17.雲林縣

丙等

乙等

甲等

乙等

18.嘉義縣

乙等

乙等

優等

乙等

19.嘉義市

甲等

乙等

優等

甲等

20.屏東縣

乙等

丙等

甲等

乙等

21.臺東縣

丙等

免評

甲等

乙等

22.澎湖縣

乙等

乙等

乙等

乙等

註:
 考核評鑑之評分成績分列特優、優、甲、乙、丙等五級,
 特優:評鑑結果分數達90分以上,且有旨案執行計畫書1.6節所列有顯著成效並經複評會議委員評定者,
 優等:評鑑結果分數達90分以上者,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丙等:未滿70分者。

112年度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得獎名單

(一)評鑑結果分數達90分以上者,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者,核列優等:高雄市、桃園市。

(二)第一組表現傑出獎,該組評鑑結果分數最高且達80分以上者:本組分數最高且達80分以上者為高雄市,因高雄市已獲優等獎,爰依旨案112年度執行計畫書1.6節頒發獎項說明,本獎項不重複給獎。

(三)第二組表現傑出獎,該組評鑑結果分數最高且達80分以上者:宜蘭縣。

(四)第三組表現傑出獎,該組評鑑結果分數最高且達80分以上者:嘉義市。

(五)污水下水道特別獎:

(1)配合政策積極辦理下水道使用費開徵相關前置作業,於113年1月1日全面開徵,為推動下水道建設財政健全之模範:新竹縣。

(2) 因應氣候變遷,所轄各污水廠已全數辦理碳盤查並持續積極推動減碳精進作為,為後續推動下水道減碳永續之表率:臺北市。


112年度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各面項評比前三名縣市


第一面向
 
計畫執行及管制
 
評比前三名縣市

第二面向
 
施工品質及管理
 
評比前三名縣市

第三面向
 
設施營運及管理
 
評比前三名縣市

各面向
 前三名

第一名:高雄市
 第二名:臺北市
 第三名:嘉義市

第一名:桃園市
 第二名:臺北市
 第三名:高雄市

第一名:臺中市
 第二名:新竹市
 第三名:嘉義市